县住建局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关于湛江市坡头区“10·31”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19]146 号)
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关于湛江市坡头区“10·31”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安办[ 2019]146 号)转发给你们,请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一:市住建局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湛江市坡头区“10?31”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doc
附件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湛江市坡头区“10·31”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_.PDF
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