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开展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年检情况通报如下(具体详情见附件):
附件:1、2017年度社会团体年检情况表.doc
2、2017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情况表.doc
新兴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