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行政机关2015年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新机编办〔2016〕3号)要求,我办定于6月开始开展我县县级行政机关2015年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政机关一年来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与实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检查范围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县直部门实施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
本次检查以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检查采取抽检方式进行,请有关单位务必做好迎检工作。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本单位自开展我县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承接取消、下放、转移、购买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自2015年以来实施行政许可的数量;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难点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建议。
(二)查看资料。主要查看制度建设资料,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文本;查看行政许可案卷,从被检查单位所有行政许可案卷中随机抽查。
(三)实地检查。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或者综合审批窗口的建设、规范和运行情况,包括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公示内容、收费票据、监督电话及服务设施等。
(四)问卷调查。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或行政许可对象对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暗访。查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六)评议和整改。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对存在问题不及时纠正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检查内容、备检材料
(一)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1、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是否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或擅自增减行政许可条件;
2、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事项的情况;
3、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及作出决定,以及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收费,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情况;
5、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备检材料
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在检查时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1、各单位根据《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新机编办〔2016〕3号)(附件一)的要求,准备好《新兴县××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附件1);《新兴县××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附件2);《新兴县××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附件3)。
2、提供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例如: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补正有关申请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事项告知书、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延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告知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等。
3、提供本单位行政许可卷宗,检查时随机抽取 10份。
4、提供对被许可人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检查时随机抽取 10份。
5、提供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情况。
6、提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配套制度。例如: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的绩效评估制度等。
7、提供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在审批大厅或办公场所公示情况;
8、提供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材料;
9、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现场情况;
10、《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日常宣传、学习、培训情况;
五、检查评分标准
今年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试行100分制(详见附件二、三),其中:量化指标评价占70%,公众问卷调查占30%。即:量化指标评价得分×70% +公众问卷调查得分×30%=最终得分。
六、检查时间
2016年6月开始,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被检查的单位。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实施效能监督检查,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承办人员,主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抓紧对本机关及所属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特别是对此次监督检查内容所列行为,应进行重点改善,确保取得实效。
(三)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开展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工作、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事项的办理规范、及时、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