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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贮存的基本方法
发布时间: 2016-06-20 09:14 文档来源:新兴县水台镇 查看次数:236 【字体:

为保证兽药的质量和疗效,除了要熟悉药品的理化性质外,还必须掌握兽药贮存的基本方法。

①在空气中易变质的兽药。如遇光易分解、易吸潮、易风化的药品应装在密封的容器中,于遮光、阴凉处保存。

②受热易挥发、分解和变质的药品,需在3~10℃下冷藏保存。

③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和有毒害的药品,应单独置于低温处或专库内加锁存放,并不得与内服药品混合贮存。

④化学性质相反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如酸类与碱类。

⑤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存放。

⑥有效期药品,应分期、分批贮存并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防止过期失效。

⑦专供外用的药品,因其常含有毒的药物成分,应与内服药分开贮存。

⑧名称容易混淆的药品,要注意分别贮存,以免发生差错。

⑨不同性质的药品,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如氯仿、松节油等,禁用橡皮塞,以免溶化,宜用磨口玻璃塞;氢氧化钠则相反。

⑩用纸盒、纸袋、塑料袋包装的药品,应注意防止鼠咬及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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