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公安局2014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补充说明
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07.03万元,与2013年支出632.98万元相比费用大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 0 个、 0 人次。与2013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04.56万元。与2013年607.51万元相比费用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47 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50人次。与2013年25.47万元相比费用大幅减少。
“三公”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等各项规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