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新兴县土地交易所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新兴县新城镇翔兴路北侧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新兴县新城镇翔兴路北侧(地号:445321001010GB00063),出让面积1293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批发零售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按现状出让,宗地申购起始价为人民币37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40万元。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且具备以下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740万元。
2.申请人竟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竟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竟得人按约定办理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提供经检察机关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二) 凡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能参加竞买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有不良业绩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到新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xinxing.gov.cn/website/newdeptemps/v1/index.jsp?topid=126 (打开公告栏,找到需要的公告并打开,并下载附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30日(工作日),到我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5时(到帐)。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所将在2015年11月30日下午5: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兴县土地交易所,地块挂牌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日上午10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1号
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2976122
新兴县土地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