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会计从业资格在我县登记管理,其工作单位在我县行政区域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会计工作年限条件
报考级别 |
学历条件 |
会计工作年限条件 |
初级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无工作年限要求 |
中级 |
专科 |
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
本科 |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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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
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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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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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无工作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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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财会类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年以上 |
三、考试级别与科目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初级资格 |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
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
中级资格 |
财务管理、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
高级资格 |
高级会计实务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四、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日期内登陆报名网址系统(网址http://kzp.mof.gov.cn),并按网上规定的报名流程和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相片,相片文件类型为姓名(拼音表示)+.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并对录入信息仔细复核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现有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确认。
五、报名地点
我县报名点设在新兴县财政局会计股(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较场路33号,咨询电话:0766-2884649)
六、报名和考试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没有固定时间,以当年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