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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开垦荒坡地审批
发布时间 : 2017-11-21 00:00
来源 : 新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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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开垦荒坡地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

 120号)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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