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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发布时间 : 2017-11-21 00:00
来源 : 新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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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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