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行政机关2014年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 (新府办〔2015〕3号)要求,我办定于5月底至6月上旬开展我县县级行政机关2014年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政机关一年来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与实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检查范围
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县直部门实施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
本次检查以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检查的重点单位名单:县公安局、县食药局、县国土局、县文广新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
除上述重点检查单位外,其他部门视工作需要,采取抽检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本单位自开展我县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承接取消、下放、转移、购买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自2014年以来实施行政许可的数量;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难点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建议。
(二)查看资料。主要查看制度建设资料,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文本;查看行政许可案卷,从被检查单位所有行政许可案卷中随机抽查。
(三)实地检查。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或者综合审批窗口的建设、规范和运行情况,包括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公示内容、收费票据、监督电话及服务设施等。
(四)问卷调查。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或行政许可对象对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行暗访。查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六)评议和整改。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对存在问题不及时纠正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检查内容、备检材料
(一)检查内容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1、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是否变相实施行政许可或擅自增减行政许可条件;
2、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事项的情况;
3、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及作出决定,以及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
4、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收费,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情况;
5、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备检材料
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在检查时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1、各单位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 (新府办〔2015〕3号)的要求,准备好《新兴县××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附件1);《新兴县××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附件2);《新兴县××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附件3)。
2、提供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格式文本。例如: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补正有关申请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事项告知书、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延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告知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等。
3、提供本单位行政许可卷宗,检查时随机抽取 10份。
4、提供对被许可人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检查时随机抽取 10份。
5、提供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情况。
6、提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配套制度。例如: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的绩效评估制度等。
7、提供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在审批大厅或办公场所公示情况;
8、提供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材料;
9、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现场情况;
10、《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日常宣传、学习、培训情况;
五、检查评分标准
今年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试行100分制(详见附件二、三),其中:量化指标评价占70%,公众问卷调查占30%。即:量化指标评价得分×70% +公众问卷调查得分×30%=最终得分。
六、检查时间
2015年5月底至6月上旬,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提前 2天通知被检查的单位。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实施效能监督检查,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承办人员,主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抓紧对本机关及所属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特别是对此次监督检查内容所列行为,应进行重点改善,确保取得实效。
(三)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开展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工作、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事项的办理规范、及时、便捷、高效。
新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新兴县××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
情况报告(样式)
县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情况,其中未纳入《新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事项及原因;未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及原因;全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受理和办结数量,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数量及原因。
(二)依法实施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情况,以及明确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有关公开公示信息的明确、细化程度情况;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标准情况;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是否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的情况;在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情况;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主要总结分析在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指出问题又有例证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附件二: 新兴县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量化评价表 | ||||||
检查项目 | 检 查 要 点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检查组评分 | ||
实施主体 | 1 |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应具有法定资格,应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许可机关”) 实施。 | 2 | |||
2 | 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2 | ||||
3 | 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 | 2 | ||||
4 | 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 2 | ||||
许可项目 | 5 | 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设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 | 2 | |||
6 | 本单位自开展我县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承接取消、下放、转移、购买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 | 3 | ||||
法律依据 | 7 | 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应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 3 | |||
8 | 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应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 3 | ||||
9 | 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 3 | ||||
实施程序 | 收件 | 10 | 应有行政许可申请文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或者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书)。 | 1 | ||
11 | 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附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1 | ||||
12 | 应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收件清单应加盖行政许可机关印章并有收件人和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 1 | ||||
补正告知、更正 | 13 | 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1 | |||
14 | 当场更正的修改内容应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 | 1 | ||||
受理 | 15 | 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机关应及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出具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依法送达。 | 1 | |||
16 | 卷内应附有行政许可受理内部审批文书。 | 1 | ||||
不予受理 | 17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后应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申请并依法送达。 | 1 | |||
18 | 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应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 1 | ||||
19 | 卷内应附有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内部审批文书。 | 1 | ||||
许可审查告知 | 20 | 行政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进行审查。 | 1 | |||
21 |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许可机关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核查笔录。 | 1 | ||||
22 | 经审查后依法应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许可机关。 | 1 | ||||
23 | 依法应由行政许可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附具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 | 1 | ||||
24 | 行政许可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并制作告知书或告知记录。 | 1 | ||||
陈述申辩 | 25 |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如实记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放弃此项权利的,应有记录在案。 | 1 | |||
听证程序 | 26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机关应向社会进行公告,并举行听证。 | 1 | |||
27 |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1 | ||||
28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听证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在20日内组织听证。 | 1 | ||||
29 | 行政许可机关组织听证的,应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 1 | ||||
30 | 听证通知书内容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以及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许可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日期等。 | 1 | ||||
31 | 听证应制作笔录;听证笔录规范,应记录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听证笔录应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 1 | ||||
32 |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就听证情况撰写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建议与理由。 | 1 | ||||
行政许可内部审批 | 33 | 行政许可应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并附有内部审批文书和审批意见。 | 1 | |||
34 | 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许可事项应有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规范,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等。 | 3 | ||||
35 | 经下级机关审查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并有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审批意见和批准日期。 | 3 | ||||
行政许可决定 | 36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应具有下列依法应当有的内容:(1)有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2)有行政许可的种类和依据;(3)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4)有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明确表示;(5)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机关名称和印章;(6)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还应当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和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及期限。 | 3 | |||
行政许可证件 | 37 | 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卷内应附有证件内容摘要或备份。 | 3 | |||
38 | 行政许可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并有记录在案。 | 3 | ||||
许可期限 | 39 |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3 | |||
40 | 依法延长期限的,应由本行政许可机关(或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卷内应有行政许可延期审批文书和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 1 | ||||
41 | 行政许可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 1 | ||||
变更与延续 | 42 |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机关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 3 | |||
43 | 被许可人申请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行政许可机关应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 1 | ||||
适用特别规定程序 | 44 | 依法应当经特别程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考试、考核和专家评审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行政许可机关应按特别程序进行。 | 1 | |||
45 | 依法应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决定许可的,应附有招标、拍卖的相关材料。 | 1 | ||||
46 | 对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应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并有相关佐证文书。 | 1 | ||||
47 |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应附有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文书或有关材料。 | 1 | ||||
48 | 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应附有对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的书面材料。 | 1 | ||||
49 | 依法须经行政机关检验、检测、检疫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附有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结论性意见,并有所依据的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 1 | ||||
50 | 依法应进行鉴定或专家评审的,应附有鉴定结论或专家评审意见书。 | 1 | ||||
51 | 依法应按照其他特别程序进行审查及审核的,应有相关的书面材料。 | 1 | ||||
送达 | 52 | 法律文书的送达符合法定时限和方式。以下法律文书应予送达,且案卷中有相应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送达的凭证:(1)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2)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3)听证告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4)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5)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行政许可证件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 | 1 | |||
53 | 送达回证规范,载有:送达文书的名称及文号;送达人、被送达人名称;送达的时间、地点、方式;送达人、收件人员的签名(收件人员非当事人的,应注明与当事人关系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 | 1 | ||||
收费 | 54 | 行政许可收费应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 2 | |||
55 | 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并使用合法票据。 | 2 | ||||
立卷归档 | 56 | 立卷归档应遵守下列规范: | ||||
(1)一案一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可以一案两卷); | 1 | |||||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 | 1 | |||||
(3)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 | 1 | |||||
(4)卷内目录填写规范; | 1 | |||||
(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者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 1 | |||||
(6)卷内文书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 | 1 | |||||
(7)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文书过小的应衬纸粘贴,文书过大的应折叠整齐。 | 1 | |||||
日常监督检查 | 57 |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情况; | 3 | |||
58 | 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事项的日常跟踪、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 2 | ||||
59 | 监督检查情况是否记入被许可人的档案以及档案查阅制度的执行情况; | 2 | ||||
60 | 本单位是否按时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发布《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 2 | ||||
合 计 | 100 | |||||
评分说明:1、各项检查要点的得分主要是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 2、检查时,如果对照某项检查要点应提供材料而没有提供材料的,或者应开展而没有开展该工作的,不得分;如果没有发生或不存在某项检查要点所列出的情况,不需要提供材料的,该项得满分;如果该项检查要点所列出的情况做得不够好,有存在问题的,酌情扣分。 |
附件三: 新兴县201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调查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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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企业及市民代表: 您好!非常欢迎您参加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更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机关效能,给企业和市民创造更优越的服务软环境,我们专门设计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调查问卷,通过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来发现不足和完善改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为此,占用您一些宝贵时间,请根据您在办理业务申请时所接触到的情况填写好问卷投放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意见箱。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新兴县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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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总体评价等次 | |||||
很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100分 | 85分 | 75分 | 60分 | 50分 | ||
单位 | ||||||
被访人员基本信息: | ||||||
您的年龄 | A、35周岁及以下 | B、36-45周岁 | C、46-60周岁 | D、61周岁及以上 | ||
您的政治面貌 | A、中共党员 | B、民主党派 | C、共青团员 | D、群众 | ||
您的职业 | A、党政机关干部 | B、事业单位人员 | C、离退休干部 | D、企业人员 | E、社区干部群众 | F、农村干部群众 |
G、其他 | ||||||
您的学历 | A、研究生及以上 | B、大学 | C、大专 | D、中专及以下 | ||
您是否经常到行政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业务 | A、经常 | B、有需要时 | C、无办事,只是咨询 | |||
调查内容 | ||||||
您对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的评价 | A、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
您对办事窗口服务态度的评价 | A、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
您对办事窗口政务公开和告知制是否满意 | A、满意 | B、一般 | C、不满意 | 不满意哪些方面: | ||
该单位办事窗口受理、办理的事项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 A、能 | B、基本能 | C、不能。 | 不能如期办结的具体业务及原因是: | ||
您到办事窗口办事是否存在多头跑的现象 | A、不存在 | B、存在 | 如果存在,这些窗口是: | |||
您在办理审批业务申请时,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扯皮、推诿的行为 | A、不存在 | B、存在 | 如果存在,这些窗口是: | |||
您在办理审批业务申请时,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故意压件、卡件、拖着不办的行为 | A、不存在 | B、存在 | 如果存在,这些窗口是: | |||
您在办理审批业务申请时,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 | A、不存在 | B、存在 | 如果存在,这些窗口是: | |||
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或超越期限、权限的行为 | A、不存在 | B、存在 | 如果存在,这些窗口是: | |||
您认为该单位行政服务窗口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 A、程序复杂,公开不够 | B、工作方式、方法不够便民 | C、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 | D、审批环节较多,完成一个项目审批需时过长 | E、接受社会监督不足够 | F、其他。如: |
您认为该单位的行政服务窗口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 A、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 | B、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 C、提高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 D、加强网上审批申请应用宣传、推广,增加对办事窗口审批办结授权,发挥窗口作用 | E、其他。如: | |
您认为哪种方法可更好提高行政服务审批效率 | A、加大力度推进网上审批应用,使审批受理、办理全程实现网络化 | B、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协管功能,推行跨部门联合审批运作 | C、强化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受理书面凭证制、审批时限承诺制和集中受理及集中送达制 | D、改革行政机关审批管理方式,落实以办事窗口受理办结为主体的管理制度 | E、其他。如: | |
您对该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