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 2019-06-01 00:00
来源 : 新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 1320 【字体:
背景颜色:
分享到:

地址:新兴县新洲大道南路23号

邮政编码:527400

电话:(0766)2976377

传真:(0766)2977662

E-mail:yfxxjmj@21cn.com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2976377)

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宣传、内部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后勤保障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综合股(办公电话:2977205)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扶贫、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工作。

工业运行股(办公电话:2977812)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工业产业政策,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研究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有关建议。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产业共建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策建议。

3.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

4.承担装备工业、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盐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执行有关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电子信息等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指导行业结构调整。

5.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6.承担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日常具体工作。

工业促进股(办公电话:2977357)

1.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分析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工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促进工业投资。

2.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工业领域及相关新兴产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法规,拟订落实措施,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制造。

4.贯彻执行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生产服务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工业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和供应链技术推广应用。

信息化发展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信息化领域产业规划和政策,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提出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有关建议。

2.研究制定社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负责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协助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

3.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6.承担协助无线电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

中小企业股(办公电话:2886178)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法规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加强对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策建议推动中小企业上规模培育民营骨干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落实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行业发展工作。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