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建殡仪服务站必须符合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办丧原则;
2.兴建公益性骨灰堂的必须符合《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
3.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
4.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初审——受理——审查——批准或不批准成立
联系股室:新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288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