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死亡登记
(一)审核条件
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为死亡公民申报死亡登记。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三)办理步骤
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收回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