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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发布时间: 2014-11-11 00:00 文档来源:新兴县河头镇 查看次数:221 【字体:

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区、市)规定的标准。新兴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120平方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缺少住宅的才有条件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须提交的资料:

1、建房户用地申请;

2、住宅用地情况调查表;

3、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批表; 

4、用地户身份证、户口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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