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土地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变更抵押登记
发布时间: 2014-08-12 00:00 文档来源:新兴县河头镇 查看次数:236 【字体:

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书(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原他项权利证书原件)

3、抵押贷款合同书;(或变更后的抵押贷款合同书)

4、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团体单位的,提供上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需带备原件,以便核对);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分证明应经依法公正或认证;

7、属担保抵押的提供担保书;

8、土地评估报告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事流程:抵押双方到服务窗口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交件→窗口收件送局办理登记→缴交费用→窗口发证。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制作和维护   
ICP备案:    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