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书(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原他项权利证书原件)
3、抵押贷款合同书;(或变更后的抵押贷款合同书)
4、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团体单位的,提供上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需带备原件,以便核对);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分证明应经依法公正或认证;
7、属担保抵押的提供担保书;
8、土地评估报告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事流程:抵押双方到服务窗口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交件→窗口收件送局办理登记→缴交费用→窗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