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造林施工资质(丙级)认定的单位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如下资料:
1、造林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请书;
2、造林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申请表;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和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
5、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明细表、聘任合同复印件及其职称资格证书(含岗位资格证书、监理员证书等)复印件;
6、主要设备清单:
7、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其原件核对。
(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及有关规定审查认定,并上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造林施工资质(丙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2、有从事营林造林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具有林业中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
3、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3名以上;
4、具有相对稳定的林业生产熟练工20名以上;
5、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
办理部门:营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