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⑴
新 兴 县 统计 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42841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2002户,家庭户人口为4079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增加0.1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6974人,占50.65% ;女性人口为 211436人,占49.3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101上升为 102.62。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4615人,占19.75% ;15-64岁人口为297436人,占69.43% ;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359人,占10.8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 1300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076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 19539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243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573人上升为303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218人上升为1184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326人上升为4560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0349人下降为28579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08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912人,文盲率[5]由5.2%下降为2.35%,下降2.85个百分点。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