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工伤认定
主管部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科
办理对象 |
市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
办理条件 |
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办理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所需材料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职工身份证明 5.如果属单位工作安排的体育比赛活动中受伤,需提供体育活动证明材料 6.如果属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中受伤,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
办理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60日 承诺期限:60日 |
办理流程 |
递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受理→初审→审核→审批→申请人 |
联系方式 |
07668-8818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