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务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直属企事业单位(含各种所有制企业)担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完成相应学历国民教育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人员。(中小学教师申报按照粤人社规[2016] 5号文规定)
二、基本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
级 别 |
学 历 |
资 历(取得相应学历后) |
备注 |
员级 |
中专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
2019年申报,部分专业待省出台相应评价标准条件后,按新规定执行。 2019年开始,部分专业待省出台相应评价标准条件后,按新规定执行。 |
助理级 |
中专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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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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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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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
中专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小高、中一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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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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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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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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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硕士学位 |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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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 |
获得博士学位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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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级资格后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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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
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
注: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工程技术人才、会计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等系列,按国家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省评价标准条件执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其余系列资历年限计算截止为2019年8月31日。
(二)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论文著作要求
论文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及申报对应的专业资格文件要求执行。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岗位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报告等,仅作为实例材料参考。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粤人社办〔2018〕277号)等有关规定,申报时提供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完成证明。
(五)工作技术总结要求
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撰写资历时间内的技术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内容要求1500字以上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以工作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经验、业绩成果为主,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申报人在工作总结末页落款处签名,并由所在部门的主管签名加意见并签章。(六)业绩成果要求
按照申报对应的专业资格文件具体要求,提供所从事岗位工作相应的业绩佐证材料(包括:设计方案、应用实例、实验分析报告、个人创作、专利发明、获奖证书等)。
注:上述要求如有变动,以当年上级部门的新政策文件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除省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员应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电子材料,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按要求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申报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具体操作指南可在申报系统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参考。
(二)纸质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页首页文件下载栏下载,对照以下清单准备好有关材料后,用牛皮纸文件袋一并装好报送至县人社局专技股。
评审套表(共八表):
1、《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贴在材料袋封面。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此表在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后,由申报系统导出打印,单独装订成册,1式1份。注:系统导出生成的评审表格式务必与电子版格式一致,严格按照电子版的表格说明填写,表格格式、字体不能改动,填写完整后在右侧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按申报不同等级要求提供份数(参照表格下方说明),不用装订。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学历教育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从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原件)、社保凭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等,提交复印件的须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注:上述材料除有说明提交原件外,其他复印件材料需申报时另提供原件核准。
5、《业绩成果材料》(表五),包含:工作方案、(试验)报告、科研成果、发明专利、个人创作、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材料应与《评审表》、《评审登记表》有关栏目所填内容对应,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
注: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需申报时另提供原件核准。
6、《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六)1份,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名字,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为方便取下制作证书,粘贴时不需全粘紧),身份证复印件为双面复印,此表不用装订。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1份,不用装订。
8、《年度考核材料》(表八),提交聘任期满的考核及申报要求的资历时间内相应的年度考核表,由单位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
其他材料:
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双面打印,1式1份,单独装订,个人签名后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名加意见并签章。
2、申报中、高级的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刊物(具有 CN或 ISSN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原件、著作原件、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
3、资历时间证明材料:根据工作经历情况,提交现工作单位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由社保业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资历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在职在岗身份证明或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人事编制、入职时间、从事的具体岗位工作)
4、首次申报的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查询表》(学信网查询打印)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初次考核认定):280元/人;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450元/人。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580元/人
五、申报及发证时间
受理时间:每年的8月--10月(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文件为准)。
发证时间:2018年起,获得资格的个人自行从申报系统打印资格证书。
六、经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292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