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审计局文件 |
新审〔20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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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国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各股室:
根据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叶国权等职务任免的复函》(新人社函[2014]37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叶国权同志任新兴县审计局经贸审计股股长,免去其新兴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职务;
曾祥芬同志任新兴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股股长,免去其新兴县审计局经贸审计股股长职务。
新兴县审计局
2014年3月6日
抄 送:云浮市审计局、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内分送:局领导(4),业务股室(3),自存(1)。 |
新兴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