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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 : 2011-01-13 10:34
来源 : 新兴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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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的资料:

1、原土地使用证书。

2、《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3、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

4、权利人身份证明(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属单位的提供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分证明应承当经依法公正或认证。

7、其它资料。

(由局收件办证一式一份,由国土资源所收件的一式二份)

办事程序:

到服务窗口(国土资源所)填表交件→送局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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