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资料:
1、用地批准文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
3、权利人身份证明(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属单位的提供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分证明应经依法公正或认证。
6、宗地图(审核后权利人签名确认)。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由局收件直办的一式一份,由国土资源所收件的一式二份)
办事程序:申请宗地测量(可委托国土资源局测绘队) →行政服务窗口(或国土资源所)填表交件→送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地籍调查→权属审核 →注册登记)→ 缴交费用→服务窗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