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区、市)规定的标准。新兴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
须提交的资料:
1、建房户用地申请;
2、住宅用地情况调查表;
3、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批表;
4、用地户身份证、户口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