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与文物保护
第一节 概述
新兴县历史悠久,保存在地上地下的文物较为丰富,1983年至1984年,全县进行了文物普查工作,采集到一些经鉴定属春秋战国时期的 纹、菱格纹、曲折纹陶片。这些实物的存在,证明在2500~2700年前,我们的祖先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了。
唐代,唐高宗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先后流放了卢行瑫(六祖惠能之父),张柬之(曾任武则天宰相)等官员到新兴,从而沟通了南北文化传播的通道。随着“贞观之治”的出现,社会安定、经济和文化得到繁荣和发展,佛教也随之传入新兴,出现了南宗的创始人——六祖惠能。他命门徒回新兴龙山建报恩寺,后来唐中宗赐名为“国恩寺”,成为新兴县一千三百多年来饮誉国内外的名胜古迹。
宋、明时期,是新兴县文化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宋天禧元年(公元1017年)建立了黉宫(学宫),以黉宫为文化阵地,传播和推行孔子的儒家文化和教育思想。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新兴的文化教育得到了飞跃发展。永乐年间,邑内学子应试,获得同榜三进士(陈鼎、严贞、张聪)、五举人(苏衡、易敏、伍子齐、叶春生、赵博)的荣誉。
宋、明时期,新兴的先民已普遍使用打制的石料作建筑材料。从遗留下来的大量石柱、石柱础、石雕刻的实物证明,当时新兴县的农副业生产技术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清代,新兴县的商业、文化教育、宗教和各行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城乡各地纷纷建立了祠堂、庙宇、书院等。
民国初年,各地军阀混战,贼匪猖獗,社会动荡,天堂镇内洞朱所村绿林出身的李耀汉,就是在这复杂动荡的社会环境下当上了广东省省长,并在家乡建有豪宅,其建筑之规模,为县内历代私宅所仅见。
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时任国民党团长的叶肇将县境内的庙宇、神像(除国恩寺外)全部被视为“淫祠”而遭毁坏,使县内文物受到严重破坏。
1925年,建国后任中共中央委员,外贸部长的叶季壮,在新兴县组织育才学术研究社,创办育才小学,领导新兴县的工农运动,开展革命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1945年2月22日,广东省中区人民抗日解放军在县境内的蕉山村战斗中,司令员梁鸿钧等59位指战员壮烈牺牲,以身殉国。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新兴境内开展了艰苦卓越的游击战争,发展了一批又一批共产党员,为新兴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贡献。
1966年~1976年,新兴县和全国各地一样,进行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在“破四旧、立四新”的鼓动下,县内的文物博物遭到空前的劫难,大部分文物被毁,不少文物散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拔乱反正,正本清源。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保护文物,保护祖先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1981年8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新兴县将古刹国恩寺修葺一新,其它的文物单位也得到保护和修葺。
第二节 文物古迹
一、 遗址
白鹿台遗址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南越王赵佗来境狩猎筑白鹿台。遗址在六祖镇越王殿村(南塘村)东侧象山山嘴,面积180平方米。遗址存有汉代、唐代的布格纹板瓦碎片。
筠城遗址 筠城种竹为城,遗址为今中山公园。东晋永和七年(公元351年)始为历代县衙、州衙、郡衙及仓库监狱。宋代绍兴二十年(公元1150年),州守王齐将城扩大,并在土基内遍种簕竹环绕;明代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知府董瑜于土城内筑砖城649丈;民国20年(公元1931年),拆除城址建环城路。今中山公园内2株有500年树龄的榕树,是遗址的遗物。
单牒县县治遗址 东晋永和七年(公元351年),设单牒县,至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废。县治遗址在今东成镇单牒村。遗址现尚留南门城楼墙垣两段,各长14.5米,宽1.6米,为三行一横七层砖结构。砖长32厘米,宽15厘米,厚6.5厘米,粉黄色,为唐代砖。
索卢县县治遗址 梁普通四年(公元523年),新宁郡增设索卢县,至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县治遗址在六祖镇夏卢村南侧的来龙山脚,依山而筑,无濠沟等防御设施。面积8004平方米。遗址遗存有布格纹、灰白色、胎重厚的唐代板瓦。
六祖惠能出生遗址 在集成镇夏卢村,六祖之父卢行瑫初来定居于此,是惠能出生之地。房屋早已毁坏,屋址已另建新屋。
别母后 在集成镇旧瑯村,相传当年惠能赴湖北黄梅东禅寺学佛,其母李氏送别至此石,故名。
六祖父母坟 在国恩寺右侧,原为六祖惠能所建,唐神龙年间赐额。1983年重修,坟地面积40平方米。
卓锡泉 在国恩寺后,亭内有石坎。相传是六祖惠能归寺后用锡杖引出了泉水。
浴 亭 在国恩左方,亭内有石坎。相传是六祖惠能作浴身之盆。亭已崩毁,石坎仍在。
藏佛坑化身岩 在集成镇寺田村东侧。相传六祖惠能坐化后,其肉身坐于坑内化身岩岩石上。
香灯岗 在集成镇三坪村侧,相传六祖惠能圆寂后,广州、韶关、新州三处官员、僧人争迎惠能肉身,遂于此岗焚香祷告,以香烟飘向决所归。
文井遗址 位于县城西北郊井料岗(旧州背小学前)岗脚水田旁。史载有明代王大用《文井记》,称“泉甘而洌,时上溢流润,兆科目得人”。现已废。
明代砖窑遗址 位于县城南1.5公里的凤翔里村侧官田瑯山岗脚,遗址10多处,窑深2米,高1.5米,每窑容300~400块砖,是明代烧制县城城墙砖的窑址。
梓潼围遗址 建于宋代,遗址为县城水街口至观音山,全长1.05公里,高5米,是保护县城北郊、桥亭、坡边等村庄和桥亭洞稻田不受洪患的河堤,为当时县内规模最大的堤围。1977年改为河堤公路,现为沿江北路。
高地塔遗址 高地塔又名夏院塔,唐时原是3层木塔。宋淳熙年间,汤邦彦、梁万顷建为高15丈3尺的9层砖塔,后崩废,清乾隆年间,南外李豫修复六角9层砖木结构旧貎,为县城建筑物之最高点。1948年冬,新兴县国民政府将塔拆除了4层,第5层改为炮台。建国后,残塔拆除。遗址现为县食品公司,县医药公司仓库、宿舍。
二、革命旧址
育才小学旧址 1925年,国民党广东省党部派叶毓年(叶季壮)、梁新枝(叶、梁是中共党员)、李星甫任新兴县党部筹备委员,叶以此名义,创办了育才小学。以此为阵地,发动和领导了新兴县的工、农、学运动,原旧址在开泰街,今新兴商业城北端。抗战期间,为避日机空袭,学校迁往凤翔里村,即今凤凰小学。
中共新兴县委成立旧址 在六祖镇三叉坑。1941年2月,共产党员、县工委成员冯华受聘为三叉坑上、下朝两村小学校长。中共新兴县工委负责人李海、地下党员谢冰、谢鸿照、司徒玉等人先后到校开展党的工作。是年3月,在粤中特委委员陈春霖的指导下,成立了中共新兴县委员会。
新民小学旧址 在六祖镇三叉坑,1941年3月,中共新兴县委成立后,为使党有个立足点,更好地开展革命活动,中共地下党员依靠上、下朝两村群众,争取了国民党新兴县教育科正式备案,准予开办小学。在中共地下党员努力下,在当地群众的资助下,兴建了新校舍。1942年1月,新民小学正式开学,冯华为校门撰写了“新育人才共除国难,民充兵力同扫倭凶”的楹联。新民小学原设三个卡(室),一个小牌坊,现按原貎修葺。
坝塘小学和兴育中学旧址 坝塘小学和兴育中学均在稔村镇坝塘村,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兴县开展革命活动较早的地方。1939年2月,中共地下党员崔卓峰、樊维克、赵熙、徐云、冯莹、李申维、罗明等先后到坝塘小学以教书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1941年初,成立了中共坝塘学校党支部。校长崔卓峰任党支部书记。其后,又在学生中成立党支部,发展了一批又一批中共党员。
1942年7月,在坝塘小学的基础上增设中学班级,称兴育中学。
坝塘小学和兴育中学原为两幢祠堂,有东、西楼及宿舍两卡,砖木结构。全校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现东、西两楼已改建为钢筋水泥楼房,而两幢祠堂和两卡宿舍仍然保留下来。
曹田医站旧址 旧址位于太平镇共成曹田村。解放战争期间,中共人民武装在曹田村莫才森家中设立了一间简陋的医站,为部队和当地群众医治伤病员,并为部队培训了一批又一批医务人员。旧址为二房一厅和一小木阳台,砖木结构,面积110平方米。保存完好。
新兴县人民政府成立旧址 1949年4月,为迎接新兴县解放,新兴县人民政府在太平镇共成山塘村小学(原集贤书室)成立。杨子江任县长,刘良荣任副县长。旧址面积250平方米,夯土墙,瓦木结构,原貌保存完好。
三、墓葬、烈士纪念碑
1、古墓
桥亭岗东汉墓 位于县城西北1公里的桥亭岗上,墓为长方形土坑,墓穴已塌,穴长2米,宽1.3米,高1.3米,东西走向。穴底有30厘米的粗砂所垫,砂面为木碳层,中间散布铜钱,铜钱上是一面长1.2米,宽40厘米、厚0.3厘米的铜镜(铜钱、铜镜已风化烂坏)。随葬物还有1个青铜鼎、2个陶壶和陶熏炉、1个陶瓶、2个四耳罐、1座陶屋。1983年10月,被掘土制砖的农民发现。
桥亭岗东晋墓 距东汉墓40米,东西走向。墓长4米,宽1.4米,墓壁高1.2米,为两行一横砖双层砌结,墓底铺“人”字形坚砖,券顶间隔以“刀”砖窿顶。墓砖粉黄色,方格纹,部分砖兼有几何花纹图案。1983年10月,县文物普查队发掘该墓,出土了青釉碗2个,陶三足观1个。
柯爷坟 位于南城外的二龙岗尾。明隆庆年间,賊劫县城,柯爷杀退賊众后,回至南城外,因火盛渴甚,猝遂死。邑人哀之,公葬,立碑纪念。
符曼岗南北朝墓 位于东成镇扶桂村西侧的符曼岗半坡。墓长7.4米,主室南北宽1.65米,高2米。墓室的前部通过墓门通道后,正中是前室,分南北两耳室;墓室的后部为安置棺椁的主室。前后两室、耳室和过道都用“刀”形券砖券顶。主室全用有年号铭文和图案的墓砖。墓砖底面印有井线纹,前后两侧印有单金钱水波纹图案,左右两侧印有“元嘉二年乙丑作之”或“元嘉六年已已作之”或“元嘉十二年乙亥岁作”或双金钱水波纹图案。元嘉为南北朝宋文帝刘义隆年号。元嘉十二年为公元435年。墓穴已无棺椁尸体迹象,而在主室进口处陈列着下列随葬物品:1支金杈柄、1件青铜体、2个鸡首壸、2个四耳陶罐、2件三足碟桌灯、1件洗盘、1件陶唾盂、2个陶碗、11个陶杯,共23件。
明刑部侍郞陈鼎墓 位于新城镇布荣村后背山,20世纪60年代被毁。现仅存墓碑1块,重千余斤,碑刻明朝大学士王英撰写的墓志铭。(墓碑现在布荣村口作渠板用)
明户部郞中彭津墓 位于东成镇碧塘村多角头山背,座东向西,墓地长22米,宽8.8米。墓两侧有石狮、石马、石人共6件,分三级排列。石狮高40厘米,长80厘米,宽30厘米;石马长1.35米,宽30厘米,高50厘米;石人(部分已毁)高1.8米,宽30厘米,各重千余斤。墓毁于1960年,石狮、石马、石人现存墓地。
七百坟 位于太平镇中黄村左侧长岗脚。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12月5日,吴三桂部将马雄率兵烧中黄村“香地堂”水寨,百姓死者700多人。后合葬于此,于乾隆元年(1736年)立碑。
天堂义冢 位于天堂圩附近的大岗边。清同治四年(1865年),天堂乡民奋勇杀盗贼,后人葬殉难的乡民于此。
曾受一墓 曾受一(1710~1786年),清乾隆三年(1738年)戊午科举人,历任四川长寿、江津、岳池、巴县、开县、綦江、阆中等县知县,广安、合蒲、碚州等州知州,重庆府知府,署理东川兵备道。其墓在河头镇河仔口二村村前山麓。
井料岗东汉墓 位于州背村后,东西走向。墓长9米,宽2.2米,高2.2米,分前、中、后三室。墓壁四行一横二层砖叠砌,封口四层。前室通道长1.27米,宽68厘米。中室为棺木停放处,宽1.78米,长1.96米。穴底向前倾斜,铺“人”字形竖砖再加砖平面,穴底两侧各有5厘米深的排水沟通至前室。“刀”形砖夹砌窿顶,墓砖淡红色,方格纹,侧面有孖金钱或几何图案。砖长34.5厘米,宽16厘米,厚5厘米,平整坚硬。前、后室在递扩中室的折角处以三角形砖夹砌。1984年8月,县文物普查队发掘该墓,未发现有随葬物品。
来龙山东晋墓 位于六祖镇夏卢村南侧的来龙山脚下。1984年9月,县文物普查队在该山发现,墓地有多处,且集中于一带。墓砖黄色,方格纹,与桥亭岗的东晋墓砖相一致。由于墓穴被表土覆盖较深,又为民垦地,故未发掘。
二龙山东晋墓 位于县城南计岗村东侧的公路旁。墓长4米,宽1.6米,墓穴高1.5米,座南向北,单层券顶已塌,墓底铺“丁”字形单层砖,砖黄色,方格纹,规格与桥亭岗、来龙山的东晋墓砖相一致。墓已被掘土造砖时毁坏,未悉有何随葬品。
2、革命烈士墓
蕉山战斗革命烈士陵园 1957年12月,新兴县人民委员会在上沙区(今太平镇)社圩村太岗山建立“蕉山革命烈士纪念碑”。1985年5月迁址于原战斗发生地蕉山村上山嘴,改名为“蕉山战斗革命烈士陵园”。陵园占地面积1100多平方米,整体结构由牌坊、碑体、墓体等组成,牌坊建在蕉山脚下。“蕉山战斗革命烈士陵园”10个字由当年广东中区人民抗日解放军政治部主任、曾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的刘田夫手书。由牌坊登200级台阶至纪念碑体,碑体高17.6米,砖石结构,正面镶大理石,刻写“蕉山战斗革命烈士纪念碑”11个字,裙部四周为浮雕,雕刻着烈士冲锋陷阵、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墓体为圆形合葬坟。坟头碑刻“烈士之墓”,两旁刻写“为国捐躯虽死犹生,烈士英名万古流芳”的挽联。烈士纪念碑碑志:一九四五年二月,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主力部队,根据中共广东省临时委员会和省军政委员会关于开辟云雾山区根据地的部署,从高鹤革命根据地向西挺进。是月二十二日,部队途经新兴蕉山村,遭国民党军158师突然袭击。在地形不利、敌众我寡的危急关头,我军指战员临危不惧,坚持自卫作战,英勇抗击。激战至夜,我军分路撤出战斗,继续挺进,继续开展新的斗争。在这次战斗中,梁鸿钧司令员等五十九位指战员壮烈牺牲,以身殉职。人民英雄永垂不朽!新兴县人民委员会,一九五七年十二月。
合河烈士碑 位于大江镇二坑脊,1962年8月建。占地面积750平方米。1979年迁建。此碑纪念1948年7月参加船岗战斗牺牲的烈士1名、1945年参加合河游击活动牺牲的烈士5名、1948年7月参加河村战斗牺牲的烈士1名、1949年7月参加船岗掌岗坪战斗牺牲的烈士1名,以及在外地作战负伤转移到合河治疗而牺牲的烈士6名。
河头烈士碑 位于河头镇马鞍山,1966年6月30日建成。占地面积650平方米。纪念1948年秋牺牲的上海籍马某、林某2人,云浮吴某1人。
里洞烈士碑 在里洞镇大庙岗东侧,1967年建,占地面积25平方米。纪念烈士共20名,其中1948年10月在象田战斗牺牲的烈士2名、1949年8月17日翻风坑战斗牺牲的烈士4名、1949年底解放军在牛岗等地战斗牺牲的烈士4名,不详姓氏烈士10名。
环城烈士碑 在新城镇西郊的岳王庙山,1971年迁建,占地面积30平方米。安葬烈士3名,其中游击队交通员2名,1949年10月19日晚解放新兴县城时攻东门桥头堡牺牲的解放军战士1名。
共成烈士碑 在太平镇共成的枇杷山,1973年建,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纪念1945年蕉山战斗后,在转移途中牺牲的6名伤员。
天堂烈士墓 在天堂镇花果山,1974年建,1984年重修,占地面积144平方米。安葬在河头镇料坑村病故的4名西江游击队队员。
簕竹烈士碑 在簕竹镇梳仔山,1974年建,1985年重修,占地面积700平方米。纪念1950年3月3日在簕竹反革命暴动事件中被杀害的14名烈士。
船岗烈士碑 在船岗圩的船岗山,1976年建,占地面积360平方米。纪念1947年7月在船岗长坑牺牲的烈士1名、1945年3月23日就义于县城较场的烈士2名、1949年4月在船岗高地山牺牲的烈士1名。
集成烈士墓 在六祖镇大面山,1976年建,占地面积20平方米,安葬1949年1月17日在大面山英勇就义的梁竹林烈士。
四、古建筑
1、国恩寺
国恩寺,又名龙山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县城南15公里六祖镇龙山脚下,始建于唐弘道元年(683年),名报恩寺。唐中宗神龙三年(707年)赐史“国恩寺”。是六祖惠能的故居和圆寂之所。
国恩寺依山而筑,规模庞大,布局严整,雕梁画栋,古朴典雅。寺前有珠亭、镜池,第一地山门牌坊,寺内以天王殿、大雄宝殿、六祖殿为主轴,左右两侧为地藏王殿、达摩殿、文殊普贤殿、大势智殿、四配殿及钟楼、鼓楼、方丈室、客堂、斋堂、沐身池、禅房等;寺左侧为报恩塔、六祖手植荔枝树,还有观音殿、功德堂。寺右侧为六祖父母坟、挹翠亭、思乡亭、龙山碑林等。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寺院古木参天,景色秀丽,历代文人墨客赋下不少佳句。
国恩寺为广东名刹之一。寺内43尊佛像,形态各异,造艺精湛,栩栩如生。建国初期,寺内文物、古迹保存完好。“文化大革命”期间(指1966~1976年间),寺内藏的武则天所赐玉石台灯、铜鼓、大钟和由小套大的36面铜锣散失,佛像被损坏,风景林木被砍伐。1981年8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修复,寺宇修葺一新,作为宗教点对外开放。
2 其它寺庙
黉宫(孔庙) 在县城环城中路,座北向南,始建于宋天禧年间(1017~1021年)。因屡遭兵火,历代有修建。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新兴知县刘芳倡修完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宫内分棂星门、泮池、大成殿、后殿、仓沮圣庙、明伦堂、东庑、西庑等。大成殿内立孔子和他的弟子“四配”(顔囬、曾参、子恩、孟轲)、“十哲”、“七十贤人”以及历代一些名儒的神位。明清时期,由学宫管理;民国期间,设奉祀官,每年春秋两季集合弟子于宫内举行祭祀。建国初,黉宫保护完好。1964年拆建为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现为新兴商业城。
竹院庵 在六祖镇迳口村后竹院山麓。建于清顺治年间,依山而筑,四合院式结构,歇山顶屋檐,雕刻工艺精致。主体建筑多仿国恩寺的模式,古朴典雅。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四周翠竹、果木成荫,百步外不见其貎。舆图出版社出版的省、市地图册,均标其庵名。民国期间曾进行过维修。1989年乡人捐资一万多元重修了观音殿,1991年修葺了六祖殿,1993年修建了斋堂、厨房。
1987年,竹院庵被列为新兴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云斛庙(又名井水殿) 在县城东北16公里处的云斛山上,山高655米。相传在北宋时,有个侠士岑义与母隐居山中,其母死后葬在山顶上,称“岑母坟”。坟附近有一甘泉,泉边竖着一块“云斛井水源山”的石碑和一只香炉。后来,岑死,当地百姓便在山下兴建此庙。庙前两旁有石刻:“云白山青,左右回环藏古庙;斛量仓载,春秋祈报庆丰年。”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春大旱,新兴知县刘芳曾到此夜宿,并与乡民一起求雨。
城隍庙 在县城东街,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庙分前、中、后三座。1928年毁庙里的佛像后,曾将庙改作别用,现为新城镇文化站。前后座已拆,改建新楼,中座大殿的建筑结构经修复后,仍保留原貌。庙内遗留明代石龟,长1.35米,宽1.02米,高0.5米,重千余斤。
尚豸庙 在新城镇南外村内,建于清乾隆七年(1742年),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重修。庙门额上有一块花岗岩石刻横额,上刻“尚豸庙”。门口两边有一副用花岗岩石刻的对联:“尚矣無加聿彰骏烈;豸乎其庶共庆鸠安。”庙内设有柯爷大王殿、三宝佛殿、花王殿、观音堂等。庙宇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青砖瓦木结构,保护完好。
福胜庵 位于新城镇州背村黎氏公祠北后侧,。建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青砖瓦木结构,建筑面积338平方米,分前后两殿,中间为天井,西边为厢房。前殿供奉着韦陀佛,后殿供奉着六祖佛像、观音菩萨、地藏王和三宝佛。
福胜庵在清同治9年,光绪34年,民国7年曾作过修葺,最近的一次修葺在1991年。庵保护完好。现有女尼2名。
龙华寺 位于东成镇云河与都村之间。始建于唐贞观年间(约公元627年)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
龙华寺傍山而建,分三进。前殿供奉四大金刚和弥勒佛,右侧是华佗殿,左侧是千佛殿。壁上有彭祖与仙人奕棋的“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壁画。中殿是大雄宝殿,供奉18罗汉佛像,殿侧是观音菩萨像。后殿有六祖佛像(后设立),还有地藏王、文殊和普贤菩萨像。
龙华寺曾修葺过多次,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对前殿和中殿进行过一次大修葺。寺现保护完好。
金台寺 原位于县城南,始建于唐代,是新兴县的古刹之一。据传六祖惠能少时卖柴,闻金台寺内诵《金刚经》,因有所悟,遂弃俗出家。1931年,寺宇用作县政府公署。建国后拆建为县人民医院。
1996年,南外村人自发捐资,在村旁的山麓重建了金台寺。该寺依山而筑,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现寺内住有僧人。
水流庵 位于县城水东岸内。南北朝期间,梁武帝大通元年(527年),菩提达摩来广州传法,相传当时有僧侣携佛典《金刚经》由广州沿水路到达新兴城水东岸的站头——新昌驿,在水东岸大湾的一块土墩(名李根墩)搭庵弘法。因庵常被东门河水暴涨时所淹,被水流冲,后人就泛称它为“水流庵”。
1993年,港澳同胞及县内信众自发捐款,将有1400多年历史的水流庵在原址重建。现建成有天王殿、大雄宝殿、六代祖师殿、观音殿、功德堂等,占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
岱山寺 岱山寺是新兴县的古佛寺之一,原址在共成的天露山。唐贞观元年(627年)由僧人定慧所建。该寺是唐宋时期官绅往天露山求雨斋戒时住宿之所,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寺已毁坏。1195年社圩村人梁建侯在社圩村尾重建岱山寺。因流经寺旁的小南河迂迴曲折,故改名为“九曲寺”,后又仍称“岱山寺”。
岱山寺历经沧桑,明朝永乐元年(1463年)和清朝乾隆廿二年(1757年)曾作过两次重修。建国后,该寺被拆毁。
1975年,社圩村人及各方信众自发捐款,重建岱山寺。岱山寺座西向东南,地形平坦,占地面积近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寺内有前殿、中殿和后殿。前殿是天王殿,两尊
寺前的东北侧建有一排厢房,供奉着济公、齐天大圣、龙母、禾花姐等佛像。
2000年,原中共云浮市委书记驹贤为该寺题写了“岱山重光”四字。
宝觉寺 位于新城镇秀罗村后的和尚山脚下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由名僧广深倡建,是县里古寺庙之一,有“先有宝觉寺,后有国恩寺”之说。北宋宰相蔡榷被贬后,曾来此寺居住。明永乐九年(公元1472年)重修。山顶建有一座古塔,已毁,尚留很多砖瓦碎片。1958年,该寺两边厢房曾作学校。1966年,寺被拆毁,现留存有两个花岗石柱础和一株古老的大树波箩树。
1992年,村民及各方信众在原址重建宝觉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夫人庙 又名东山庙,位于太平镇罗陈村,唐武德二年(619年)建。相传该庙原在孤峰绝顶上,因狂风暴雨,山体下滑,庙亦随下。旧《新兴县志》有一句“一夜风雷庙自下”之句。庙内有夫人像。相传她是罗陈连村罗姓采桑女,采桑时与同伴戏言:“路边神、路边神,年年月月只单身,若得一蚕结二茧,舍身入庙作夫人”。回家后,她养的蚕果然一蚕结二茧。是晚,女郎遂死于庙中。人们塑像祠之。香火极盛。建国后拆毁。
三清观 原名白鹤观,唐开元改为开元观,宋大中祥符改为天庆观,明代改为元妙观,历供道教三清像,后人就叫三清观。1931年拆毁。遗址在今新城镇政府西侧。
岳王庙 位于县城西郊一里之山麓,为纪念宋朝民族英雄岳飞而建。清乾隆元年(1736年)重修。庙宇一连两进。大殿正中塑岳飞坐像。左右有四大将立像,中央高悬“精忠报国”大字横匾。首进大门侧廊有面朝大殿的奸臣“秦桧和妻王氏两人石雕跪像。庙宇历供塾师设馆授徒和江湖卖艺人展卖字画。明末状元黄士俊曾就读于此。此庙在1931年被拆毁。
古宅院
欧家大屋 在新城镇三清观村,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座北向南,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为三厅二天井式住宅,外加小院。院门楼及围墙采用三合土墙,其余为青砖瓦木结构。厅内以梓木圆柱承托斗拱作梁架。斗拱、屏风、屋檐等雕刻,多见卷叶纹图案。该大屋几经修缮,原貌尚存。是县内民居罕见的古建筑。
枫洞苏州式大屋 位于新城镇枫洞村村头,由顾氏所建。顾思贤兄弟、父子在苏州任官职。他们于清同治年间,仿照苏州房屋的模式建房屋20座。青砖瓦木结构,石板为基础。其中4座在瓦面上设围墙,四角设哨亭作防御设施,两侧燕峰高越瓦面1.5米。呈半圆形屏障(俗称镬耳屋),歇山顶。书房“翰林轩”,梁式屋架由圆柱奠托,木质斗拱装饰“龙凤呈祥”及卷云图案。跳头,屏风等均有精美雕刻。全片房屋由大围墙环围(已拆除)建筑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现保护完好。
八角楼 在东城镇布乾村,清代嘉庆年间由村人叶诚宗倡建。楼建在鱼塘中间,四面环水,高18米,长16米,宽12米,分4层。墙厚57厘米。三行一横5层青砖结砌,底用花岗岩板为基础。楼房坚固。可作防御设施或憩息之所。1940年为防日本飞机轰炸,拆毁了顶层。
太邱书院 在县城南街,建于清代嘉庆年间,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三进二天井式。檐梁,厅梁均以石柱承托斗拱,屋檐装饰卷叶,卷云图案。屏风上方左右各雕的3条盘龙尤为精美。整体建筑保护完好。
陈在谦宅院 在六祖镇迳口村,清道光年间建。全屋三座相连。每座4房1厅1天井式,青砖瓦木结构。两边为土墙马房,后座为书房。门额悬木匾,刻“觉堂”两字。全屋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陈在谦是清代举人)
李耀汉大屋 在天堂镇内洞朱所村,建于民国9年至15年(1920—1926年)座北向南,主体为大屋两座,屋内有花厅房廊,左右两列厢房为带房、哨房、炮楼、马厩、水井、伙房、发电房等,可住千余人;后楼为捷威楼,分4层;宅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院外绕以围墙。四角有碉堡。整体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李耀汉在1917年11月至1918年9月任广东省省长)
叶季壮故居 在船岗水湄村,座北向南,青砖瓦木结构,是一座普通民房,与其胞兄叶洁芸同住。各占1房1廊,大厅同用。全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现保护完好,(叶季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外贸部长)
梁鸿楷故居 在天堂镇内洞莲塘村,建于1918年,故居分三座(其中一座为书房)为四房一厅一天井式,青砖瓦木结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故居保护完好。(梁鸿楷曾任国民党军长)
翟汪故居 在李耀汉大屋左后侧,仅一墙之隔,建于1926年,全宅四座,每座为四房一厅一天井式,青砖瓦木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现基本保护好。(翟汪1918年9月至1919年秋任广东省省长)
叶肇故居 在船岗水湄村,建于民国期间,主屋座北向南,院门向西。小牌坊装饰美观,水泥石米批荡,屋檐雕刻精美。院上侧三间书房,顶设阳台,主屋为四房一厅一天井式,大门门壁,门栊等以酸枝木为材料,玻璃钢窗,阳台以钢筋作护栏,青砖经人工打磨,壁平缝密。全屋建筑面积235平方米。故居保护好。(叶肇曾任国民党军师长、军长、第三十七集团军总司令)
陈子桧故居 在六祖镇养古岗村,由陈子桧、陈子杏兄弟建于清乾隆年间,共11座,每座四房一厅一天井式,花岗岩石板作基础,青砖瓦木结构,木雕花草、鸟类及卷叶图案,建筑面积共2000多平方米,现保护较好。(陈子桧,清乾隆戊辰(1784年)进士,任浙江富阳县知县、重庆州知州、为官20年,陈子杏,乾隆甲戌(1754)举人,连捷阳通进士,授石城教谕,广州教谕,为官20年。)
古筠书院 在县城锦水坊,建于清代雍正三年(1725年)。清末废科举后,改作县立高等小学堂。今改作西街区小学。原貌已拆毁。
甘棠书院 在天堂圩,建于清康熙二十五年(1713年),知县楼日章倡建,有书房20间,讲堂三进和书院大厅。毁于1970年,遗址在现天堂小学。
四、花塔
花塔位于天堂镇内洞洞口。清代乾隆十九年(1754年)由内洞乡人集资兴建而成。塔为八角7层楼阁式砖塔。塔高24米,底层圆周19.84米,塔身逐层向上缩小,壁厚1.45米,三行一横砖叠砌。塔内各层木楼已毁,每层开有规则的窗孔。可作军事据点。花塔是县内仅有的一座古塔。
五、石刻
“龙山”石刻 在国恩寺后1公里的洞口村背。石高3米多形似大馒头,上刻“龙山”两字。字大1.3米,书法刚劲,玲珑夺目。落款:朝议大夫新州军事王毅仁,绍兴改元十月既望,主持僧慧渊勒石。此石刻为县内最大石刻。
摩崖石刻 在六祖镇养古岗山顶,石崖高3米多,宽2米多,崖刻“振衣千仞”四字,每字大0.33米,落款:“永历己丑岭西使者林慎书”。(永历己丑即1649年)
刑部侍郎陈鼎墓志铭碑 原在新城镇布荣村后山脚,云石碑,高近3米,宽1米,厚10厘米,铭文为明朝大学士王英所撰。共900多个字,“文化大革命”期间,碑被村民掘起移往该村边作渠板用。现保存完好。
贞节石牌坊 在新城镇州背居委井料坊(今温氏花园背后)。高4.7米,宽5.9米,由4条直径各为30厘米的花岗岩石柱、7条花岗石横梁连搭而成。石柱底部嵌石裙。牌坊正面内外刻“贞寿之门”四个字。每字长40厘米,宽30厘米。左右两边刻:“福”和“寿”两字。柱上刻“乾隆三十八年癸巳仲冬吉日,贡生黎嘉谋淑配李氏建”。(乾隆三十八年即1773年)
[李氏:黎嘉谋原配,末婚丧夫,终身守节]
尚豸庙石刻对联 位于新城镇南外村内,庙门口有花岗石刻对联,对联长2.6米,宽38厘米,上刻:“尚矣无加聿彰骏烈;豸乎其庶共庆鸠安”十六个字,每字长20厘米,宽18厘米,并刻有“光绪二十一年岁次乙未仲冬吉日,甘门陈氏敬送”等字,庙门的石横额刻“尚豸庙”三个字,每字长60厘米,宽50厘米,还刻有“光绪二十一年仲冬偈吉日,重修,新兴联聚造”等字。
龙山碑林 位于国恩寺右侧,占地近4000平方米,有碑林(云石)186块,其中主碑林2块,特大碑林18块,大碑19块,小碑99块。碑林筹建于1995年,1997年建成。碑文以弘扬禅文化为主,刻着六祖坛经及各高僧的禅理诗、佛倡和唐代诗圣、诗僧王维、宋之问、法常、杜位、志勤、怀让、刘禹锡和宋代的苏轼、本如、无德、以及元、明、清到民国时期历代高僧、诗人的佛理诗和名句。近200名省级以上书法名家在碑林留下了墨宝。其中有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书写的“龙山圣地”,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陈景舒书写的“龙山碑林”等。各书法家所写的字体有行书、楷书、草书、隶书、篆书等。
第三节 新兴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
一、新兴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教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精神,新兴县人民政府于1987年将国恩寺、蕉山战斗革命烈士陵园、竹院庵、花塔、李耀汉大屋、城隍庙六处建筑列为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是年的12月26日发出了《关于公布新兴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委托县文化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保护,并按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条例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现状,更不得破坏,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989年,国恩寺被广东省列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保护
1、保护文物单位的原貌
1981年,新兴县全面修葺国恩寺,用一年多时间将寺内43尊被损坏的佛像复原。
2、抢修文物保护单位
三庙口塔(花塔)已有240多年的历史,是新兴县仅存的一座古塔,由于历史年代久远,其塔身和基底已出现变型,如不及时修葺,将会毁于一旦。
竹院庵是一座有300余年历史的古寺庙。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建筑已毁坏,一些佛像被打烂,四周的景物破败,1989年和1991年,乡人曾集资1万多元修葺了部分建筑,为了保存原貌,仍需进一步修葺。
三庙口塔和竹院是新兴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兴县文化局遵照《文物保护法》,对文物应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于1993年2月15日向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省文化厅呈送了《关于抢救我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庙口塔、竹院庵的报告》请求省文管会和省文化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是年,省文化厅拔来专款3万元,当地乡人,港澳侨同胞也热心捐助,使三庙口塔基得到加固,塔身得到了全面修葺,还维修了花塔的附属建筑—五拱桥,使“古塔春晖”,成为新兴县的新八景之一。与此同时,竹院庵也得到进一步修葺,使它成为修禅礼佛的好佛寺之一。
3、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九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第十二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定,1993年3月,县文化局,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向县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划定省文物保护单位国恩寺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
国恩寺的保护范围:国恩寺建筑物外墙距东边的39米,距南边的176米,距西边的94米,距北边的138米范围内,总面积46974平方米,其中北边为重点保护区,其他三边为一般保护区。
国恩寺的建设控制地带:国恩寺北边的深水田至龙山河(重点保护区外缘已超过40米)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寺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国恩寺大雄宝殿高度,其他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能超过原地段同层原建筑物高度。东、南、西三边保护区的边缘为绿化地带。在保护区边缘设置“龙山界石”桩15条。
4、加强文物管理,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
新兴县历史悠久,县境内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珍贵的文物,保护和利用好文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1997年11月24日,新兴县人民政府发出了新府字[1997]73号《关于加强和改善我县文物工作的通知》。《通知》列出了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其范围如下:(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3)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体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中去。同时,要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县文物管理部门要设立县文物稽查队,不断完善文物保护的组织机构和网络。
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切实做好文物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国恩寺、城隍庙、竹院庵、李耀汉大屋、三庙口花塔、蕉山革命烈士陵园以及其他古文化遗址的保护要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在规划和建设中既要考虑遗址所在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要依法做好文物的保护。今后在基建和开采矿石时,如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文物,要及时报告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后,工程方可继续进行。凡地上、地下和水下文物均为国家所有、严禁单位,个人以任何借口毁坏、私分文物。
要做好文物征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文物保护单位要坚持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县博物馆,蕉山革命烈士陵园等文物单位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要加强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管理。凡从事文物收购,销售业务和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履行审批手续并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未经文化文物管理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文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文物、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文物活动,坚决打击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