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第4季度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提升工程质量,严控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我局将在11月2日至12月30日开展2020年第4季度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县所有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抽查时间
11月2日至12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承担的质量义务情况;
(二)主体结构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为重点的质量控制及防治情况;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建材等使用情况等;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落实“6个100%,七个一”扬尘防治措施情况。
四、抽查人员组成
本次抽查行动将成立抽查组,由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组成。
五、抽查对象及抽查方式
(一)抽查对象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等。
(二)釆取直奔施工现场、查阅资料(施工图纸、质保资料、验收资料等)、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等)等方式抽查方式。
六、工作要求
请建设、施工、监理和相关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