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按法定程序要求对李维杰同志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办学场地核查,经研究,拟同意李维杰同志筹建“新兴县惠能幼儿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备注 |
1 |
新兴县惠能幼儿园 |
李维杰 |
新兴县新城镇东区惠能小学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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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我局基教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46号 联系电话:2978322
新兴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