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太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近期,新兴公安交警积极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太阳伞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勤民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太阳伞违法行为主要集中路段,采取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查整治。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坚持“教罚相辅”原则,向过往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宣传私自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并让驾驶人拆除遮阳伞。通过现场宣传教育,使驾驶人了解这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处罚的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8月8日至8月12日,我大队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太阳伞交通违法行为25起。
新兴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按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将责令驾驶人恢复车辆原状,并处罚款500元。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太阳伞后,上路行驶阻力增大,容易受风力影响,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会产生剧烈摇晃摆动,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人身安全。此外,由于太阳伞面积较大,极易遮挡其他正常行驶人员的视线,与行人和其它车辆发生刮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