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函〔2018〕165号
关于同意黄志伟免职的复函
新兴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解除黄志伟同志职务的请示》(新教〔2018〕 174号)和《关于李华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新组 干联字〔2018〕101号)批复意见。经审核,原则同意:
免去黄志伟的新兴县环城中学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