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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7-22 17:12
来源 :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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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便函〔2019〕229 号)要求,现就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和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云浮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入库专题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事后奖补、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三种支持方式,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种支持方式,按要求进行申报。

1、事后奖补(设备更新)。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包括支持设备运转的正版软件系统),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 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项目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含)内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扶持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

2、事后奖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新建一批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成果转化、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业投资发展。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贷款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高不超过 2 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 1000 万元。

4、股权投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入库有关要求

1、项目(及提供的设备发票)未获得省财政资金专项奖补扶持;事后奖补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2、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3、项目入库要进行竞争性评审优选,遴选优质项目优先扶持。事后奖补和贷款贴息项目没有通过完工评价的不得扶持。根据省工信厅入选项目库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重点扶持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项目。

4、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入库摸查。请各有关企业尽快开展项目摸查工作,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统计,2019年8月10 日前《项目摸查汇总表》(附件)报送我工业促进股

2、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尽快将申请完工评价的书面材料提交给我局,我局按有关规定报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完工评价)工作。

    

    附件: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摸查汇总表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722日

联系部门:工业促进股;联系电话:2977357

附件: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摸查汇总表.xls.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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