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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04-02 10:38
来源 : 新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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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促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预防和监管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根据《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交通运输局云浮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建通〔2019〕23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预防和监管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机构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各部门协调联动,全力推进并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五、职能分工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查处情况,收集各部门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收集各部门的调查取证材料并统一汇总,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挂证”行为。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交通运输部门

查处交通(公路)行业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挂证行为,以及在项目施工现场只挂证不在岗的行为。

(四)水务部门

查处水利行业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挂证行为,以及在项目施工现场只挂证不在岗的行为。

六、存在挂证行为的情形(仅供参考)

(一)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

(二)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

(三)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参保缴费单位不一致;

(四)持证人在多个单位同时参保缴费;

(五)人证合一,但项目现场不履职,考勤数据不完整。

七、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月至2月)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019年2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抄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二)结合日常工作开对进行重点排查(2019年2月至6月底)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专业技术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应该进行重点排查。一是在施工现场管理中长期不到岗履职的;二是在诚信手册登记过程中发现一个在两个或以上单位任职的;三是资质申办过程中发现一人多证多挂的;四是人员频繁调动的。在排查中发现有“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将“挂证”行为的调查取证材料统一汇总后报县城乡建设局,由县城乡建设局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处理。对挂证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2019年7月3日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后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并抄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自2019年3月起,每月1日前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附件1)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抄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三)专项督导(2019年7月至9月)

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将加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成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挂证”行为对行业管理、职业资格制度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信息公开和举报机制

通过网络、报纸、公众平台等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挂证”线索的电话和信箱,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形成社会共同监督的机构。

(三)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一律上报省住房和建设厅进行查处,并将其纳入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诚信监管体系,对其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实行诚信差异化管理;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注:
投诉举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的方式:
       电话0766-2978330       信箱
xxxswjbgs@163.com               来信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北路27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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