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省市县主管部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见附件1)地段范围,根据新城镇各小学的招生计划(见附件2)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读相应学校。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属招生范围内的新城镇户籍;在新城镇居住的军烈属、援藏援疆或属县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由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的其他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第二类: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拥有独立房产。
第三类: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租房工作、经商等。
三、报名时间
(一)第一类条件适龄儿童报名时间:7月 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二)第二类条件适龄儿童报名时间:7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三)第三类条件适龄儿童报名时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报名。
(一)符合第一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1、属招生范围内的新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复印父母户口本),按《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在新城镇居住的军烈属、援藏援疆或属县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由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的其他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复印父母户口本),按《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到居住地的辖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二)符合第二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按《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到房产辖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符合第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该类儿童统一到新城镇州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完备材料,否则一律不接受报名。
1、属本县户籍的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时间距报名时间半年以上)、屋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辖区居委会证明,复印件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单位宿舍居住由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报名;
2、属非本县户籍的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时间距报名时间半年以上,屋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辖区居委会证明,复印件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单位宿舍居住由工作单位证明的原件以及父母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票据(指社保部门打印的票据)、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报名。
在报名工作中如遇区域不明确的适龄儿童,学校应指引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中心校办公室咨询,按中心校办公室指引到相关学校报名,相关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五、入读安排办法
(一)先安排符合第一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再安排符合第二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招生范围内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由镇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适龄儿童意愿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按先第一类后第二类的顺序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读,并由原报名学校通知家长(监护人),于7月16日-7月17日到入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者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二)第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安排了第一二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后,由镇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户籍、父母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家庭住址等条件,结合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入读,并由对应接收儿童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20日—7月21日到入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者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位,不再作安排,请家长带儿童回户籍地申请入读。
六、其他事项
(一)新城镇中心小学办公室在招生前,将新城镇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信息在镇政府网站,学校微信平台等平台及各校门前对外公布。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虚假资料,责任自负。
(三)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或已有小学学籍的(不论是本省或外省),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否则不能注册学籍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重新报读,学校将取消其学位,退回原学校就读。
(四)咨询电话:2883464
新兴县新城镇中心小学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学 校 |
招 生 范 围 |
中心小学(校本部) |
上较场、下较场、象山、象岗路、南街(1-75号)、环城中路(指正街两边商铺)、环城西路(1-80号)、环城南路(指街道边房屋:商业局至人民医院侧门对面公厕路口以西、果园路至狮岗路段以北、狮岗路以东、沙亭路以南、大地居委、侍郎居委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西街小学 |
塘背、司背、北街、锦水居委居、周边街道(开泰街、解放路、中山路、水街)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仓夏小学 |
仓夏居委、农民街户籍以及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住户的适龄儿童。 |
昌桥小学 |
水东居委、东昇住宅区、温氏科技园、凌丰集团生活区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凤凰小学 |
凤凰、黄塘居委、凤凰开发区、翔顺住宅区3区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南外小学 |
南外、沙亭居委、翔顺住宅区1、2区、建设南路以南竹围洞住宅区、南街76号以后,环城南路87号以后、塘背路口以南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陇塘小学 |
陇塘居委、二龙岗、黄塘开发区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平康小学 |
平康居委户籍,以及拥有辖区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茅园小学 |
茅园居委、茅园新街、茅园开发区户籍,以及拥有辖区范围内新建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州背小学 |
州背居委、北大垌文华路以南、文建路以东、筠洲大道东、沿江北路以西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辖区范围内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桥亭小学 |
桥亭居委、北大垌文华路以北、文建路以东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枫洞小学 |
枫洞村委、文建路以西、新成工业园户籍,以及拥有以上范围内住宅楼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雨洞小学 |
雨洞村委户籍,以及拥有附近厂矿企业区域产权住户的适龄儿童。 |
说明:因标准化学校建设需要,新城镇中心小学(校本部)分设两个校区,从2017年秋起对其招生范围作应当调整,在原来区域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路段:环城南路(指街道边房屋)从旧公安局路口至人民医院侧门对面公厕路口以西、果园路至狮岗路段以北、狮岗路以东、沙亭路以南。其他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原洞口片区的学校按所属管理区范围招生。
附件2:
2019年新城镇各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招生数 |
班数 |
备注 |
学校名称 |
招生数 |
班数 |
备注 |
中心校 |
270 |
6 |
|
雨洞小学 |
45 |
1 |
|
西街小学 |
225 |
5 |
|
桥亭小学 |
80 |
2 |
|
昌桥小学 |
135 |
3 |
|
洞口小学 |
135 |
3 |
|
仓夏小学 |
45 |
1 |
|
黄岗小学 |
45 |
1 |
|
南外小学 |
90 |
2 |
|
黎源小学 |
40 |
1 |
|
凤凰小学 |
270 |
6 |
|
枫冼小学 |
45 |
1 |
|
陇塘小学 |
45 |
1 |
|
三挺小学 |
40 |
1 |
|
平康小学 |
45 |
1 |
|
大稳小学 |
0 |
0 |
隔年招生 |
茅园小学 |
90 |
2 |
|
下坪小学 |
0 |
0 |
隔年招生 |
州背小学 |
135 |
3 |
|
联群小学 |
0 |
0 |
隔年招生 |
枫洞小学 |
45 |
1 |
|
合计 |
1825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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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城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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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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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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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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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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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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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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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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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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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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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材料:在相应栏目前打(√)
( )1、户口本复印件
( )2、房产证复印件
( )3、租房合同复印件
( )4、屋主身份证复印件
( )5、辖区证明
( )6、居住证复印件
( )7、社保费票据
附件4: 2019年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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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家长 姓名 |
联系电话 |
户口本地址 |
现住址 |
原籍居民(√) |
购房或买房(√) |
暂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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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镇2019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努力为在新城居住、生活的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学接受教育机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陈少洪校长任组长,赵凤珍、廖建华、陈玉爱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处置程序
(一) 校门口设置明确的引导牌,传达室门卫或工作人员在校门口引导家长带儿童到学校报名。同时要维护交通秩序,避免校外引起交通堵塞、造成校门口拥堵,确保交通安全。(负责:各学校)
(二)学校招生咨询处人员负责政策解释,解释时语气要平和态度要好,要做到耐心细致,防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各学校)
(三)学校负责配齐配全有关招生工作物品,安排工作人员在校内维持报名秩序,负责招生的人员要把好每一关,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校长负总责,负责招生全面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
(四)在招生过程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及时向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按以下指引做好相应工作:
1.如出现堵塞校门交通情况的,及时联系交警,组织学校门卫或工作人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如出现聚众围堵招生工作人员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正确分析事态,倾听群众诉求,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其他招生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政策宣讲,配合疏散劝导,控制事态发展,确保现场秩序、局面的稳定。
3.若有滋事闹事造成危害的,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如出现打闹事件造成人员受伤的,应迅速联系120做好救援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救治。
4.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中,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时刻与镇中心小学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领导保持信息畅通。由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状况及时向县教育局、镇政府汇报。
新兴县新城镇中心小学
2019年6月18日
县城租房工作、经商等人员的
适龄儿童报名须知
(即7月8—9日报名的人员)
由于在县城租房工作、经商等人员的适龄儿童统一在新城镇州背小学报名,为了方便群众,防止拥堵,此类适龄儿童可在7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到州背小学值班室领取报名通知,然后按所领取通知时间按时报名。(温馨提示:录取是按招生办法中的录取办法执行,不是按报名先后)
新兴县新城镇中心小学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