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2019年秋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保障幼儿园周边、社区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根据我镇招生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将2019年秋新城镇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名额:小班共420人,其中第一幼儿园140人,第二幼儿园140人,第三幼儿园140人。
2.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不足4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身体健康、智力正常。
二、招生范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幼儿园周边住户的适龄幼儿就读。
第一类:
一幼:西街、锦水、侍郎、仓下、塘背原籍居委居民适龄子女及南街(1—75号)、环城中路(指正街两边商铺)、环城西路(1—80)、中山路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上范围内拥有独立房产的适龄幼儿。
二幼:北街、司背两个居委所属的居民适龄子女;新城镇政府门前街道至时代广场两边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上范围内拥有独立房产的适龄幼儿。
三幼:竹围洞住宅小区、建设路、体育路、竹围居民、高地居民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上范围内拥有独立房产的适龄幼儿。
在新城镇居住的军烈属、援疆援藏或属县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由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的其他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类:
非第一类范围的新城镇户籍(原城关镇和环城镇);或属非新城户籍的本县其他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原城关镇和环城镇)拥有独立房产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
属非本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原城关镇和环城镇)范围内拥有独立房产,且在我县缴交社保费满三年(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前连续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家长于7月11日—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带备以下资料到报读的相应幼儿园的行政办公楼填写报名表(一名幼儿只能报读一所公办幼儿园)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报名小孩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在新城镇居住的军烈属、援藏援疆人员、属县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由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的其他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携带相关证明。(需有关部门提供相应证明)
3.非新城镇的本县户籍幼儿如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购置房产的,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家长和小孩姓名);非本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购置房产的,同时提供父母一方在新兴县缴纳三年以上社保费证明材料(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连续满三年)。
4.《健康保健手册》(请家长带孩子到县保健院进行入园前体格检查)、《云浮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5.小孩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四、入读安排办法:
1、按照幼儿园的招生人数,先安排符合第一类条件的幼儿入读,如有剩余学位才依次安排符合第二类、第三类条件的幼儿入读。若符合第二类条件或第三类条件的幼儿数超出剩余的学位数时,则根据幼儿户籍、父母一方缴交社保年限、居住地等条件统筹安排入读。
2.7月15日完成相关资料审核工作,幼儿园以电话或校讯通信息的形式通知符合就读资格的幼儿办理注册手续。
3.7月16-17日早上8:00至11:00,下午3:00至5:00为幼儿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注册时家长须带报名幼儿和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再次进行复核,如报读幼儿身体和智力情况不适宜进园就读或因提供虚假资料、在规定时间未前往幼儿园参加审核和注册的,取消入读资格。
五、温馨提示:
1.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报读一幼、二幼、三幼三所幼儿园的其中一所,如发现多报的,取消当年安排入读资格。
2.咨询电话:
新城镇第一幼儿园:2883167
新城镇第二幼儿园:2883643
新城镇第三幼儿园:2982035
新兴县新城镇中心小学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