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办理须知
累计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以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申请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门诊产检费用
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内选定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检付费时,出示已经填写的《云浮市生育保险(分娩)自述承诺书》即时报销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
生育住院费用
1、已经填写《云浮市生育保险(分娩)自述承诺书》的,在本统筹地区内选定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提供身份证,出院结算时可即时报销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
2、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在出院后一年内凭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待遇: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云浮市生育保险(分娩)自述承诺书》、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帐号复印件。
生育津贴
已在统筹地区内办理了生育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人,需带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1、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云浮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份,该表要填写参保人的单位银行账号,并签名盖章(表格医院导诊台领取);
3、参保人的产假期间的工资证明(盖公章);
4、住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