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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县新城镇凌丰紫荆广场内和东侧新建道路命名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9-06-09 21:19 文档来源:新兴县民政局 查看次数:800 【字体:

关于新兴县新城镇凌丰紫荆广场内和东侧新建道路命名的通告

 

新城镇凌丰紫荆广场内和东侧新建道路紫荆一路、紫荆二路等地名的命名,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向有关机关单位、团体、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公布。新城镇凌丰紫荆广场内和东侧紫荆一路、紫荆二路的名称,自2018925日起执行使用。

特此通告。

 

 

新兴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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