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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申请林木采伐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 2019-06-09 19:15 文档来源:新兴县新城镇 查看次数:115 【字体:

新兴县申请林木采伐审批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者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2份);

2、林权单位《林权证》复印件(2份)及承包合同复印件(2份);

3、《踏查表》1份(由镇林业站对实地踏查填写);

4、《云浮市林木采伐申请表》1份(必须由村委、林业站、镇政府加具意见);

5、集体所有的林木必须提供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签名同意材料2份(2007108后须经村民或村民大会无记名投票2/3以上通过材料);

6、如上年度有采伐的,则需提供以上年度伐区作业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县林业局验收后出具);

7、县林业局核发的完成迹地造林的《更新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份(申请单位或个人如上年有迹地造林任务的提供);

8、《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1份(征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提供);

9、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受理。

二、办理程序

1、经具有资质的设计队完成采伐与更新规划设计后,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局初审小组,经初审小组初步审核,填写《新兴县林木采伐审批表》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上报县审批小组审核;

2、县审批小组实行会审制度,每月会审2次;

3、将审批采伐的情况在镇林业站公示;

4、经县审批小组审核后,交林业局计财股;

5、申请者凭缴款单据和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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