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县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对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情况、公共投资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务会的决议,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我县上级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从审计情况看,我县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收入继续稳步增长,收入质量得到提升。县财政强化税收和非税征管,尽管受经济大环境和减税降费政策等不利影响,我县税收收入不降反升,财政收入继续增长。我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5,233万元,同比增长4.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835万元,同比增长10.39%;非税收入完成71,398万元,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4%,同比下降3.37%,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升。
——优化支出结构,实施民生优先,兼顾重点,有效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一是加大民生支出,实施民生优先。2017年县级财政投入十项民生支出共304,288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6.93%,同比增长7.58%;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对产业园区、汕湛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53,489万元,提升产业支撑力,助力经济发展。
——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一是完善简化资金划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175.21万元,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共40,720.9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盘活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绩效;三是狠抓支出进度,通过“一通报一提醒一挂钩”的方法,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财政管理情况。县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5,662万元,总支出490,369万元,年终结余5,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1,391万元,总支出171,3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77万元,总支出2,07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同时,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县财政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县财政局向县人大报送的县级预算草案中一般预算支出的基本支出没有按经济分类编制;县财政局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资金编入本级预算;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2)未按法定要求安排有关预算。2017年县财政局在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领域均未按规定设立政府投资基金。
(3)职能部门未按规定编报和批复2017年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
2.对财政资金和预算项目的管理有待加强。
(1)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19.83万元,涉及单位是县旅游局、县人社局。
(2)个别环保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六祖镇、水台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截至2017年底已拨资金43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25.82%;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在2017年8月完成,截至2017年底已拨资金60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32.23%。
(3)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置换债券资金5,20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簕竹镇政府、县田家炳中学、县卫计局等6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或有关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收支情况基本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34.21万元。
2.支出依据不充足,涉及金额11.12万元。
3.债务管理不合规,其中虚增债务119.68万元、虚减债务13.16万元。
4.购置办公设备10.01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乡镇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对新城镇政府有关年度的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不合规不规范,涉及金额50.58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891.72万元,涉及项目为创卫建设、城区绿化、路面扩建及升级改造等。
3.建设项目支出管理不合规。道路及排水排污建设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创建省级卫生村”和“一事一议”等73项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立项及工程预决算没有经财政部门审核。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新兴县去杠杆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去库存行动计划推进情况、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017年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等九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能基本执行国家、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推动了重大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县扶贫办2016年上报兜底脱贫人数不准确,有19人不属于兜底脱贫人数;未及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06人的生活费补助61.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92人未能按规定享受学生惠民资助政策23万元;广东扶贫济困日认捐款物有222.4万元未到账;县扶贫办的工作经费支出报销资料不齐全、公车管理不规范。
(二)去杠杆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审计调查:2017年有3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
(三)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个别事项未能按照“实体经济十条”的规定及时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
(四)“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审计调查:一是六个部门未及时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进行公示;二是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4个工程项目超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是2个部门审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超承诺服务时限办结;四是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未进行优化整合,未实行并联办理;五是13个部门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制度;六是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不动产交易登记审批事项仍然未够优化;七是县房地产行业协会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八是职能部门未对房地产行业协会进行规范管理,如未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没有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三、公共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对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多报投资完成额;2017年度建设进展缓慢,比进度计划少完成投资。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专项资金情况审计
对部分旅游扶贫专项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社区康园中心补助资金、0-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对已竣工的两个旅游扶贫项目组织验收。县旅游局未能在太平镇水浪村委会、东成镇惠食乐商场两个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对项目验收,导致个别旅游发展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未能全部按照申报内容建设各项配置。
(二)未对旅游扶贫项目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经抽查,县残联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出具的审核意见比规定时限超出了3至10天,县旅游部门未对旅游扶贫项目出具审核意见。
(三)县残联未按规定时限发放“两项补贴”。抽查2017年1月和10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中,存在超过规定时限2至7天发放的情况。
(四)太平镇社区康园中心服务残疾人人数未达到申报预期。新建太平镇社区康园中心项目,申报计划服务残疾人为30人,目前,已建成并正常运营,服务残疾人23人。
五、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更好服务我县禅意生态名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对置换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做好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工作,避免置换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三)加强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审核,把好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划拨关,促进预算单位自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报告反映的是我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审计机关审计的主要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我县将认真督促县审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并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14.9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863.57万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1,930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在县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