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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时间 : 2019-04-22 18:11
来源 :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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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全面工作;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钟斯发(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林业全面工作;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彭炳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城乡规划全面工作;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梁锦彬(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土地储备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刘伟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县土地开发中心,分管国土规划、耕地保护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梁其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局)、财务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服务窗口;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黄敬钊(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林业局党务工作;林权争议调处、林业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综治信访、“双随机抽查”以及工会、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联系岩头林场及稔村、东成、水台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分管股室(办、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欧卫健(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林业局办公室、组织、人事、林政、林木砍伐、抵押登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业产业与林下经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县行政中心“林业窗口”、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系木材检查站及新城、六祖、里洞、大江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分管股室(办、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方海健(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乡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分管规划勘测设计室。负责组织和参与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核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并实施和管理;负责规划技术管理;负责新兴县旧城区改造工程工作办公室及规划勘测设计室财务,分管规划股、规划勘测设计室日常政务工作;组织编制、报(审)批管理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县规委会成立及县规委会日常政务工作);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陈向文(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程报建与市政建设管理股;分管原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法规股、新兴县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管规划股;分管原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日常政务工作、工程报建管理、法规监察、党建、信访和维稳、安全生产、工青妇、人事、档案、宣传、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市政管理,市政股、宜居办日常政务工作及宜居办财务;负责城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规划、未来小镇规划、县中心镇及其它镇规划);协助分管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目标考核工作;完善单位规划技术规范;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挂职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协管县土地开发中心,协管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对协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谢克多(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公安森林分局具体工作;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曾伟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地质防灾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分管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计划生育,工青妇、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顾子结(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纪检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

周兴华(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执法股;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李志军(党组成员):兼任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苗圃场场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营林科教、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防治、绿化办、森林防火以及三防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工作,联系天堂、河头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分管股室(办、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陈日洪(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林业局纪检监察、扶贫、安全生产、计生、妇女、青年工作,协管计财股工作,联系车岗、太平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分管股室(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区佐文(主任科员、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局党组书记处理党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档案、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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