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机要、保密、党务、人事、财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审计统计工作。承担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审计文书制发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二、法规审理股
承担有关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草案和审计指南的起草工作;落实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各股室、投审中心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各股室、投审中心违反国家、省、市和县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县、镇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三、财政与电子数据审计股
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审计全县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四、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
审计县相关部门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镇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相关专项资金;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审计县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承担县属国有企事业监事会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责任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审计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审计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县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对口支援重大项目和资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