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委〔2019〕5号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
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
基层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各党组织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好《条例》,有利于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体现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
二、坚持“四纳入”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2019年必学内容抓好抓实
(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的必学内容和必议议题,列入领导干部自学的必学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
(二)纳入各级党组织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必学内容,列入党员自学的必学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方面学深悟透,在“做”方面当好表率。
(三)纳入干部培训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干部培训和党校课堂教学的必学内容,列入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镇村干部培训班等主体培训班的重点内容。
(四)纳入党务工作者必学内容。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务工作者必学内容,举办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培训各单位组工干部、党务工作者和党校教师,使广大党务工作者既是落实《条例》的行家,也是宣讲《条例》的专家。
三、开展“八学”活动切实提高学习《条例》的覆盖率和实效性
(一)开展支部常学活动。把学习《条例》列入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
(二)开展党校讲学活动。用好镇委党校阵地开展学习《条例》专题培训,镇党委和镇委党校负责对各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轮训,要以党校分教点为平台,对所属党员进行全员培训。
(三)开展书记领学活动。各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深入学,为广大党员学习贯彻《条例》当好模范。要带头讲党课作辅导,带领本镇本单位党员学好用好《条例》。
(四)开展干部帮学活动。依托百局挂百村、千干扶千村、干部驻点联系群众等载体,结合春节前开展“树新风·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帮扶干部、驻点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宣讲辅导,深入联系党员家中开展帮学,把《条例》的内容和要求讲清楚、讲明白。
(五)开展组工送学活动。各组工干部、党务工作者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当好学习落实《条例》的标兵,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条例》专题学习。镇领导班子和镇组工干部实行到挂钩联系村(社区)开展送学制度。
(六)开展党员考学活动。各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党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学习条例”党员考学,做到应考党员100%参考、参考党员100%满分。
(七)开展竞赛促学活动。广泛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县组织开展的《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推动各党组织和党员以赛促学、以学促行。
(八)开展网络宣学活动。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学习群的作用,定期发布学习贯彻《条例》的小知识,方便党员在线随时学习和交流互动。及时发布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内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升温预热学习内容,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做到亲自督办、亲自参与,带头学、带头讲,使《条例》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要真学活用,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学习方式,加大教育力度,确保学习全覆盖。各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要求,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镇党委将学习《条例》情况作为各党组织考核考评的重要参考。
(三)要强化督导,提高学习效果。镇党委将对各党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够重视、学习不够到位、认识不够深刻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做到在学习上动真格、敢较真,有偏纠偏、有错纠错。
各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的好做法要及时报镇委组织办。联系电话:2883436;邮箱:a2883436@163.com。
附件:新城镇领导班子挂钩联系点学习宣传《条例》安排表。
中共新兴县新城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