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委〔2019〕3号
关于黎梅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大办公室、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黎梅华同志任新城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陈 鹏同志任新城镇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苏冠忠同志任新城镇综治办副主任、禁毒办主任;
梁彦良同志任新城镇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刘 超同志任新城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镇团委副书记;
邱小龙同志任新城镇环保办副主任;
梁燕飞同志任新城镇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子婵同志任新城镇团委副书记;
梁见娣同志任新城镇文化站站长;
免去梁培雄同志新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梁燕飞同志新城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彦良同志新城镇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焯燃同志新城镇团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满华莉同志新城镇团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洁兴同志新城镇文化站站长职务。
中共新兴县新城镇委员会
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