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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城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1 15:03 文档来源:新兴县新城镇 查看次数:251 【字体:

新城委〔2019〕1号

关于印发《新城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辖部门党组织和“两新”组织党组织

《新城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兴县新城镇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新城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

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8〕36号)和《关于印发<新兴县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组通〔2019〕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如下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辖部门党组织书记、“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驻软弱涣散村(社区)“第一书记”。现场述职考评数量11个(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9名,部门党组织书记1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1),没有参加现场述职的村(社区)、部门、“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驻软弱涣散村(社区)“第一书记”书面述职。

二、时间安排

新城镇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2019年2月底前完成。

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市全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浮市贯彻〈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实施方案》《新城镇贯彻〈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2018-2020 年)〉的实施方案》《新城镇“九个突出”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行。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带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李希书记视察云浮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结合工作经验和思想实际,用思想、精神指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情况。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带头研究谋划所在村(社区)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带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带头抓工作落实,带头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带头建立抓党建工作职责清单。 

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贯彻落实《新城镇“九个突出”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的情况。

4.制度建设情况。健全落实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教育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村(社区)班子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主题党日制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党村级换届后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等情况。

5.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代办、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基层治理、推进落实农村 “三资”管理等情况。

6.加强班子队伍、党员队伍、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情况。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充分调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按要求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合力等情况。

(二)镇辖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带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李希书记视察云浮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组)组织书记亲自上党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等。

2.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落实单位一把手履行党建工作主要责任和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围绕中心工作,研究部署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领导班子经常召开会议,讨论如何推进党建工作等情况。

3.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制定落实重点任务清单,及时总结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的组织生活系列工作指引》等制度的情况。

4.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云浮市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三化行动”的通知》《新兴县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三化行动”的通知》,党员分类管理、亮身份作表率,2018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

5.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情况。在本次述职评议考核中精准查摆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制定精准务实的整改措施。

(三)“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带头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李希书记视察云浮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组)组织书记亲自上党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情况等。

2.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落实“两新”党组织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要责任和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领导班子经常召开会议,讨论如何推进党建工作等情况。

3.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云浮市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三化行动”的通知》《新兴县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三化行动”的通知》,落实两新党建基础保障工作、党建运转经费落实、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党员分类管理、亮身份作表率,2018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

4.发挥“两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方面。突出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双强互动、协调推进,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主动关心并帮助“两新”组织解决发展难题,加强与业主和党员、职工的沟通交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5.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情况。在本次述职评议考核中精准查摆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制定精准务实的整改措施。

三、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1、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按照镇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摆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查漏补缺、抓紧解决。

   2.务实求实开展调研。镇党委将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工作落实。

    3.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每人撰写一份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报告,控制1500字左右,现场述职的组织书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突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按照导言、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的基本框架撰写报告。主要工作部分以做法成效为主,突出亮点,用数字、事实说话,篇幅控制在500字左右;存在问题部分重点查找关键性的难点、堵点、痛点、瓶颈性问题,篇幅控制在700字左右;努力方向部分简写,主要写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

四、严肃开展述职评议

1.要严格述职标准。各党组织书记要将述职报告和《2017年度述职报告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附件1)在2月15日前报所镇组织办审核。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镇党委将对述职对象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将严肃批评。

2.要严格把关材料。驻村领导和驻队工作人员要在内容和篇幅上严格把关所驻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在上报的述职报告中签名确认。述职报告不能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不能只讲面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不能大而化之、避重就轻,不能空对空、虚对虚,不能照抄上一年述职报告的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尤其对那些华而不实的,要责令重写。

3.述职评议方法。述职评议会上,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按照《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评分规则》(附件2),填写测评表。其中,测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测评表(2018年度)》(附件3),测评其他党组织书记的填写《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测评表》(附件4)。采取量化打分形式作出评价(其中,好:90分以上,含90分;较好:80-90分,含80分;一般:65-80分,含65分;差:65分以下)。

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会后,综合平时掌握、调研了解和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镇党委对各党组织书记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等次原则上,“好”的比例不超过 1/3,2018年度发生过基层组织建设重大事件,受到上级党组织查处、通报、整顿的考核等次列为“差”。

会后三天内,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本人填写《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表(2018年度)》(附件5)并上报,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等次由镇党委记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其本人干部档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考核为“好”的,予以表扬,由上级党委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上给予下一级党组织奖励;对综合评价考核为“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由镇党委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综合评价考核为“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党组织书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严肃问责。

六、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附件6)并上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整改承诺,防止问题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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