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局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