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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城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30 16:54 文档来源:新兴县新城镇 查看次数:206 【字体:

关于印发《新城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

镇机关干部职工:

为了加强我镇对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的管理,规范征地工作食品采购行为,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订《新城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兴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新城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对征地工作食品采购的管理,规范征地工作食品采购行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地工作采购食品的范围和用途

购买食品:主要是征地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物品,其用途包括:用于征地工作召开征地村民会议,协调征地工作业务,沟通征地对象工作以及外出征地作业(勘界、放线、确界、测量、清点青苗和地上附差物、迁移山坟、收地等一系列征地环节)所需要购买的物品。

二、岗位责任

(一)采购人员: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业务,其责任如下:

1、负责询价议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和珍惜国家财物,做好相关的征地食品采购业务的管理工作。

2、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

3、严格把关,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4、采购前做好采购的有关申请和报批手续,采购时对质量和价格把好关。健全货物采购合同及货物采购清单制度,协助仓管员做好验收和入库工作。

(二)仓管人员: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仓管业务其责任如下:

1、按采购的货物清单全数入库,做好入库登记入账业务。

2、货物出库时严格审核领物人的有关申领手续是否健全、合规,严格把好货物出库关,同时做好出库登记入账业务。

(三)财务业务:由镇政府财务办严格把关审核。审核凭证的合法性和签批手续是否完善,支付货款。

三、申报手续和采购计划管理

1、征地需使用食品的,由征地工作组单据所征的地块项目的实际情况,先填写征地协调工作经费审批表,填写征地项目名称和采购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用途等),并严格按照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征地协调工作经费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审核开支数额,申请人签名后,由征地工作组长审核签名,报镇政府法人代表签批后,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采购员按规定程序采购食品,并全数入库。不能货物未入库先使用,实行谁违规谁负责。

2、采购食品时需到证照齐全的货物供应单位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3、采购食品时,要索取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以及购物清单。超过1000元金额的要签订货物销售合同书。

四、报销管理

(一)支付货款的规定。

1、食品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业务,必具有征地协调工作经费审批表,货物采购清单,货物入库单,发票,费用报销审批单(报销人、证明人、领导签批手续完善),可以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方式结算货款。

2、货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业务,必具有征地协调工作经费审批表,货物采购合同,货物采购清单,货物入库单,发票,费用报销审批单(报销人、证明人、领导签批手续完善),只能用银行转帐支付货款的方式结算货款。

不符合上述规定1和2所述的食品采购业务,财务有权拒付货款。

(二)报销人:由采购员签名核实。

(三)证明人:由仓库管理员和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名核实。

(四)领导签批:由镇政府法人代表签名,确认支付款项的合法性。

五、入库管理

采购员所采购的征地所需的食品全部按采购清单交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员要核验食品数量与购清单及凭证,相符后签名认可入库,填写入库凭证,做好货物入库登记入账业务。

六、领用核对、分发管理

由申报食品采购的征地工作组成员到党政办公室办理领取物品签批表,由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签批,然后由仓库管理员按签批表发放食品,办理出库及领用手续。仓库管理员做好出库登记入帐,领用物品人员做好物品分发工作。

七、本制度发至新城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大办公室、各征地小组,按制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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