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申诉和咨询投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涵盖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西2号,邮编:527400;电话:0766—291329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及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信息收集审核、信息报送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并由办公室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细化信息公开规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二)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一是注重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局门户网站完善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法规文件、招聘就业、社会保险、公告栏等专栏,主动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便民利民的新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公开,让社会公众知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把为民办实事的承诺落到实处;二是定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办信息督查室、县府办信息督查股等部门和南方日报新兴视窗等宣传媒体以及本局门户网站投送工作动态信息稿;三是积极依托媒体公开平台,与新兴县电视台、新兴广电等主流媒体合作发布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人才引进等相关信息,拓展公众对政务信息的了解渠道;四是积极完善“新兴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网”和“新兴县创业网”建设,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五是注重把政务公开和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与举办招聘会相结合,通过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设置用工需求信息栏及LED显示屏,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办事指南宣传单张、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投诉等多种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并收到了显著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8条,其中,公告栏信息78条、工作动态39条、就业创业信息6条、社会保障3条、招聘就业12条,人事任免3条,财务公开5条,其他信息72条,这些信息涵盖了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人事、专业技术等级考核晋升等领域;主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办信息督查室、县府办信息督查股和南方日报新兴视窗等报送政务信息33期;通过“新兴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网”、“新兴县创业网”、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微信平台等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26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申诉和咨询投诉
2016年,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件(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2件,社会保险待遇行政复议案件2件),目前均已结案;处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7件(14件已审结,3件正在办理,12件判决维持,胜诉率86%),及时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良好形象。2016年,通过网站共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44人次,均按规定答复办理完毕,主要内容涉及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劳动者维权、人才引进和就业培训等方面;2016年,共接待信访2382批3207人次,均按规定答复办理完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的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有待拓展,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信息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2017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完善;四是立足岗位职责,继续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者维权等重点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