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六祖镇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新兴县六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项目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局组织验收人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并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告2018 年第 9 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和《新兴县六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新环建管[2018]36号)等要求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噪声、固废)进行验收,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兴县六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项目位于新兴县六祖镇许村,项目规模为处理废水5000m³/d,占地面积5429平方米,采用“一体化改良氧化沟工艺”,服务范围为六祖镇镇区及邻近具备管网建设条件的村社,约2.1k㎡。总投资115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的要求,各污染物防治设施已建成并正常运行。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验字)20180615008监测结果显示:噪声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2类标准。该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定期收集,产生的格栅渣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卫生处理;废旧零件能回收的交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汇同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验收结论(固废、噪声)
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噪声)验收条件,我局同意新兴县六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稳定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设施保养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台账;
(四)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必须重新办理环评文件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动工建设。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