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鼎盛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中国·新兴禅宗文化产业基地一期A区、B区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局组织验收人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并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告2018 年第 9 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和关于《中国·新兴禅宗文化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建管[2017]3号)等要求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噪声、固废)进行验收,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新兴禅宗文化产业基地一期A区、B区建设项目位于新兴县太平镇上沙村,该项目主要从事经营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81424.13平方米,A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单体建筑20栋,建筑面积20073.23平方米:B区为演艺区,建设内容主要有禅音墙、禅脉隧道、佛手、经手、菩提广场、莲花看台等,建筑面积8765.4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的要求,各污染物防治设施已建成并正常运行。根据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YHJC-2018050262)显示:噪声验收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及4类标准。该项目园区内设置垃圾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人员每天手机到园区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公司定期清理走,垃圾桶交由物业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清理、消毒工作。其他可回收的垃圾外卖回收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累积到一定量后及时清运,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结论(固废、噪声)
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噪声)验收条件,我局同意中国·新兴禅宗文化产业基地一期A区、B区建设项目(固废、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稳定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设施保养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固体废物处置;
(四)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必须重新办理环评文件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动工建设。
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