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72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原就读中学和家庭所在地村居委、镇民政办初审、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拟确定2018年新兴县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319人,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助学贷款对象家庭经济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真实姓名、电话、约谈、来访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2978311(新兴县教育局助学中心);
附件:新兴县2018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名单.xls
新兴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