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粤财教[2017]460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粤财教[2018]56号)要求,经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将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51万元和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357万元,共408万元安排给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20所公办幼儿园(见附表)用于设备设施添置和校园修缮项目。现将资金安排及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反映。
电话:2978322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
附件:
1.新兴县安排使用省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和下达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前教育资金分配表.png
2.2018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推进现代化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清单.xls
新兴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