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办理条件:1. 范围条件:在县管的河口滩涂开发利用。2. 技术条件:①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②符合河口滩涂开发利用规划;③河口滩涂高程已较稳定,处于淤涨拓宽状态;④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⑤符合河道行洪纳潮、生态环境、河势稳定、防汛工程设施安全等的要求。
所需材料:1. 申请函;2. 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3.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报告(资料和文件清 单);4. 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同意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审批文件);5. 建设项目项目防洪评价报告;6. 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水利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对以上资料进行论证。
受理股室:工程管理股
办理流程:查看水行政许可(审批)基本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