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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发布时间 : 2019-05-24 08:57
来源 : 新兴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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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办理条件:

1.公路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划要求;

2.公路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蓄功能、大坝、堤防防洪安全或影响程度小;

3.若有不利影响,须提出可行的减少负面影响的替代、补偿措施。

所需材料:

1. 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申请文件(原件一式1份)。

2. 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有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报批稿,一式3份,附PDF格式电子光盘一份)。

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3注:工程设计报告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4.大坝、堤坝管理部门意见及地方政府部门意见

5.项目涉及的其它相关的资料(一式各3份,附在报批稿之后),包括:(1)建设项目的依据文件复印件;(2)项目工程对水环境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7. 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受理股室:基本建设股

办理流程:查看水行政许可(审批)基本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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