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办理条件:
1.公路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划要求;
2.公路建设不得影响水库调蓄功能、大坝、堤防防洪安全或影响程度小;
3.若有不利影响,须提出可行的减少负面影响的替代、补偿措施。
所需材料:
1. 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申请文件(原件一式1份)。
2. 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有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报批稿,一式3份,附PDF格式电子光盘一份)。
3.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3份)注:工程设计报告要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4.大坝、堤坝管理部门意见及地方政府部门意见。
5.项目涉及的其它相关的资料(一式各3份,附在报批稿之后),包括:(1)建设项目的依据文件复印件;(2)项目工程对水环境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应当附具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6.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7. 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受理股室:基本建设股
办理流程:查看水行政许可(审批)基本流程图